中華民國10776 租賃專法修訂版

 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<<長租價目表>>

雙人房
低樓層1~3樓 (小)5800元/月;(大)6300元/月
高樓層5、6樓 (小)6300元/月;(大)6800元/月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附件一 住戶生活規約 2018.09.01

  1. 本規約訂立目的為「維護全體住戶共同居住品質」,簽定租約即代表同意遵守。若有修正,於公告七日無異議後生效。
  2. 凡有違反此規約,累計勸說達三次(含)以上而未改進者,為維護全體住戶之權益,出租人得提前與承租人終止合約,且出租人得立即停止供應水電使用,以避免更大損害。
  3. 承租人未依規定偷養寵物,出租人得立即終止租約!
  4. 晚上十點過後,請勿直接停進室內停車場,應熄火後牽入,以免噪音擾鄰。
  5. 承租人不得在室內吃檳榔。若有抽菸需求,僅得至室外通風且下風處進行。
  6. 不得破壞共用設施,或佔用公共區域放置私人物品或垃圾。
  7. 晚上九點過後至早上九點前,勿使用洗衣機或脫水機等。不得打麻將,在房間內看電視、放音樂、聊天時,請務必輕聲細語、音量不得干擾他人,以站在房間門口聽不清楚內容為準。
  8. 承租人有鬧事、喧嘩、惡臭、佔用空間等情形,經三次以上勸阻而未改善,出租人得於第四次發生時,立即終止租約!
  9. 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警方關切,承租人需立即搬離本租屋處。
  10. 退房檢查時,承租人須將屋況及租賃物品回復「入住點交時狀況」(以LINE對話影像為準),遺留在房間內之非租賃物品表示承租人自願放棄,視同「廢棄物」,出租人得丟棄或回收,不負保管責任。退房時,若承租人仍有未付之房租、水電費、罰款、租賃物品有缺損、牆面家具家電有損傷等,出租人得逕自押金內扣除,不足部分得向承租人求償。房間遺留垃圾或油汙、髒亂、臭味,則出租人得逕請清潔人員打掃,清潔費用(2000元)由承租人負擔。

出租人:________________ (簽章) 承租人:_________________ (簽章)         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住在這裡,嚴格禁止豢養寵物,如:貓咪、狗狗、兔子等。

不只房客不能養寵物,親友來訪也請不要帶寵物來。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  在「好一間客棧」住宿的帥哥美女們都知道,我們的生活公約明文規定「不能在室內抽煙」,所以抽煙的大大想住宿:
  (A)一定要選擇「開放式陽台」的房型,才能入住。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107.04.10
南風起,為防潮濕導致電子儀器失靈,即日起大門新增鑰匙,使用方式如錄影:

一、打開B棟門口鐵箱,拿取鑰匙。(鐵箱上用密碼鎖鎖著,密碼已LINE發送給住客。)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美妝=用小配件布置了,但可以想像素顏的模樣。

 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淡妝=有稍微布置,沒有太多零碎布置品。

 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此房間素顏未上妝,各位帥哥美女可以參考其它美照,依照個人喜好布置喔。

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1 2